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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在把佛山市三水区、惠州市惠阳区、韶关市仁化县三地纳入首批开展党内“两询”试点两年后,目前正在着手制定广东省全面贯彻党内“两询”办法的实施细则,一系列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
对许多人来说,“党内‘两询’”是个陌生的概念,即地方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简称“两委”)对所在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和质询,这是一项全新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没有先例可循,广东希望通过试点地区脚踏实地的探索去积累经验。
截至2008年底,广东三个试点地区“两委”委员共提出询问案139件,质询案5件,涵盖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机关作风建设和老百姓生活等方方面面。广东省纪委副书记丘海认为,三个试点地区通过询问、质询的提出、答复和处理,促使党委、纪委全会决议、决定得到更加有效的贯彻执行,有力地推动了地方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方面是大家踊跃支持新兴的党内“两询”试点工作,另一方面有些人心中不免有许多顾虑,提“询问”和“质询”案,终归是“揭短”,是“找茬”,区“两委”委员大部分都在各部门担任领导职务,“抬头不见低头见”,况且有些“询问”和“质询”案还涉及到上级领导,这让一些人忐忑不安。
对此,广东省社科院教授温宪元说,所有党员干部都应该明确,在基层试行党内“两询”,不是简单的提意见、提建议,而是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探索,是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这既是广大党员的呼声,也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新要求。质询成为党内法规,将有效地发挥地方各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在党内民主和监督中的作用。要做到这一切,首先需要形成“两委”委员消除顾虑的保障机制,大胆履行党内“两询”职责。
在“两询”试点中,委员们越来越意识到,“能询问、会询问”很关键。只有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询问”和“质询”才不致流于形式,从事不同工作的委员们都能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为便于委员有针对性地提出“询案”,惠阳区将区党代会、全会和区纪委全会等决议、决定细化成15大项128小项,列表发给每位委员,让委员们有针对性地询问。
“过去他们多数是在每年一次的全会上举举手,现在随着党内‘两询’制度的建立,更要求委员们深入基层,深入第一线,要‘动脚’,这在很大程度上充实了委员的职务和职能。”广东省委党校教授曾庆榴表示,这样的变化将为“两委”委员们行使监督权提供广阔的舞台,在促进党内政令畅通上发挥重要作用。(来源:《 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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