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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万宁石梅湾8月25日电 (记者陈成智 单憬岗 特约记者陈循静)今天下午3时55分,省委五届五次全会首次以全委会票决方式,通过了白沙黎族自治县县委书记、文昌市市长等8名重要干部拟任人选名单。
下午3时02分,全委会通过《中共海南省委员会全体会议任用重要干部投票表决办法(试行)》后,省委书记卫留成宣布:对省委常委会已通过的拟任白沙黎族自治县县委书记、文昌市市长等8名重要干部进行票决。
整个表决过程按照办法中规定的公布人选名单、介绍人选情况、审议、无记名投票表决和宣布表决结果五个步骤进行。
3时28分,卫留成、罗保铭、于迅等省委领导开始投票。其他省委委员依次投票。
3时43分,卫留成宣布:“发出表决票59张,收回59张,表决有效。”随后,工作人员进入紧张的计票时间。
3时55分许,卫留成宣布票决结果:8位人选全部获高票通过,其中有5位人选存在不同意票和弃权票。
会议透露,该《办法》进一步保证了全委会成员对重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党的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性。办法规定,全委会票决的对象包括提拔担任省直党政工作部门正职、省委工作部门负责常务工作副职和市县党政正职的拟任和推荐人选。票决的方式是在三分之二以上省委委员到会的前提下,实施等额或差额无记名投票表决,以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委员数半数为通过,并当场宣布票决结果。
该《办法》明确了全委会票决制是任用重要干部的常规方式,提出“重要干部任用一般要经全委会投票表决”,改变了实际上更多地采用征求省委委员意见任用重要干部的做法。并对再次提名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即等额投票表决时未获通过的人选,一般不再提名为同一职位的人选;差额投票表决时,经两次全委会未获通过的,不得再提名为同一职位人选。
卫留成在此次会议上介绍,此前,海南省委已制定《中共海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任用干部投票表决办法(试行)》,决定将省委常委会任用干部投票表决范围由原来的任用重要干部扩大到任用省委管理的所有干部。而此次通过的全委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办法则进一步将干部票决工作常态化,并在探索差额选拔干部方式上向前迈进了一步,更有利于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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