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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29日讯(记者文刚 特约记者陈世清)琼AD8182违法201次,琼AN1372违法95次,琼A66253违法95次,粤B91929违法94次……据统计,目前海口约有15万人(车)次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尚未接受处罚。
海口交警今天发布公告称,涉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于2009年12月31日前到交巡警支队各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公告称,2010年即将来临,为确保两节期间海口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创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结合实际情况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警方提醒,逾期不前来接受处理且属于现场简易程序处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逾期不前来接受处理且属于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的违法行为的,交巡警支队将加大路面查控力度,依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涉嫌违法车辆予以查扣。
逾期不前来接受处理且车辆被依法扣留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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