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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沈阳3月11日电 (记者范春生)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日前对当地以王晓勇为首,在辽宁、广东等地流窜作案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进行公开宣判,团伙主犯王晓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伤害罪等多宗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17名团伙成员也均被定罪量刑。
2007年6月11日,丹东市下辖的东港市一家私营公司董事长林治贵在走出办公室时,被三名持刀歹徒追砍,受重伤。东港警方很快立案,从林治贵生意上的竞争对手入手,最终确定以王晓勇为首的一伙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不久,东港警方在广东警方的协助下,将逃窜的李元国、慕勇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年底,逃到澳门的王晓勇也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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