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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1日介绍,国务院日前成立6个督查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青海、新疆等18个重点地区进行节能减排专项督查。
督查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等13个部门组成,检查重点是:各地制订和实施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情况;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严控新上“两高”项目情况;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情况;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情况;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制订和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方案情况等七个方面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到“十一五”末,国家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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