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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一舟
有着“中国首善”之称的陈光标在其公司网站上刊出一封致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的信,他在信中指出,当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能够把财富归还世界,是一种高尚和伟大。相反,在巨富中死去则是可耻的。他表示,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将不是捐出一半财富,而是捐出自己的全部财产。目前,陈光标的固定资产和现金加一起,大约有50多亿元。(9月6日《扬子晚报》)
陈光标的“裸捐宣言”,又再一次将颇有为富不仁名声的中国富人推到了万众瞩目的道德祭坛上。
其实,文化不同,国情不同,我们没有必要跟美国人比什么———实际上,作出裸捐宣言的陈光标与已成慈善符号的美国人盖茨没有可比性。捐出全部身家的慈善壮举,不仅需要勇气,还需要高级的财富伦理和相应的社会慈善制度化氛围———我们不难发现,盖茨的行动,是财富伦理和社会慈善文化的推动使然,既是偶然又是必然,即便没有盖茨也会有其他的富人站出来;但陈光标的慈善,在某种意义上说,却并非是文化的催生,而是慈善个人英雄主义的激情闪光,只有偶然没有必然。这就是差别,也是差距。
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们缺乏成熟的慈善文化,以及催生慈善文化的规范的慈善制度环境———陈光标的存在,顶多证明中国富人并不缺乏慈善之心,但接下来,我们仍然需要继续反思如何改善慈善的文化氛围和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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