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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19日讯 (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黄顺祥)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今天上午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会议将审议《海南省实施办法(草案)》;会议还将审议多项关系民生的法规草案和法规修正案。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3人,今天实到47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昌元、符桂花、王法仁、符兴、毕志强、康耀红,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会期2天,其中有两次全体会议。今天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共进行了16项议程。
会议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实施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实施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增补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说明;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省重点项目计划执行和实施情况的报告; (下转A3版)
(上接A1版)听取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0年海南省省本级一般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及省人大财经委对该《议案》的审查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减排专项工作的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情况报告;听取了关于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提请确认许可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
副省长李国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勇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和有关工委委员、省人大代表,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今天上午的全体会议后,开始对各项议程进行分组审议。
(相关报道见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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