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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彭青林 通讯员杨剑华 陈浩)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农信社今年5月组织开展的清收农村干部拖欠农信社贷款专项工作初见成效。截至9月中旬,全省共收回1856名农村干部拖欠农信社贷款本息3225万元。日前,5部门下发清收欠款情况通报,决定将专项清收工作延期至今年10月底,力争全面完成清收工作任务。
据了解,我省自2008年开展清收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拖欠农信社贷款工作。此次专项清收工作在收回近2000名农村干部欠款的同时,还带动清收其他不良贷款3.28亿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此次清收行动的特点在于,基层组织部门将清收工作和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合起来,作为民主评议村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少市县乡镇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农村干部拖欠贷款情况,既督促欠款人员积极还贷,又比较好地实现了把讲诚信、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人选拔进村“两委”班子的目标。少数长期拖欠贷款、经反复做工作仍未还款的农村干部,因不讲诚信在今年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中落选。
截至9月17日,屯昌等12个市县已经全面完成清收农村干部欠款任务,东方、海口、乐东、琼海、万宁、陵水等6市县尚未完成清收欠款任务。
据了解,已收回的欠款本息3225万元,占全部清收任务的84.11%。虽然清收成效明显,但仍未100%完成。因此,有关部门将专项清收工作延长至10月底,进一步加大清收力度,努力全面完成清收工作。
省纪委等5部门要求,将主要解决清收农村干部欠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拒不还款的赖债户,要通过村务公告栏、媒体等进行曝光,并适时启动司法程序依法进行清收。对清收中发现核实的假冒名义贷款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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