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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那大9月19日电 (记者单憬岗 李关平 通讯员谭永军 谢振安)一块纠纷中的435亩优质林地经林改人员的调处,终于让双方握手言和,顺利确权,这是发生在儋州市排浦镇的一宗和谐林改的真实案例。
2007年开展试点、2009年全面铺开的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和谐林改的方向,经过3年努力终于达到预期目标,整个林改期间全省未发生一起群众上访案件。这是记者从今天在儋州召开的“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现场会”上获悉的。
与兄弟省市相比,我省林改有三大历史遗留问题:一是1980年代的“谁造谁有”的政策,造成林地分配不均;二是发包或流转林地面积过大、租金过低、时间过长形成的“三过”问题;三是林权纠纷形势复杂。经过3年的努力,我省林改不但未激化矛盾,反而成为促进农村稳定和谐的催化剂。全省历史遗留的4812宗林权纠纷,已成功调处4718宗,调处率达98.04%。
据了解,儋州是我省林改非试点市县中第一个接受检查验收的市县。在当天上午的现场会上,通过“摇号抽检”的方法,抽中了该市三个乡镇进行林改检查验收。据悉,各个林改非试点市县今后也将采用“摇号抽检”的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副省长陈成出席现场会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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