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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19日讯(记者文刚 特约记者陈世清)听说3岁的儿子刚上幼儿园不适应哭闹得厉害,今天,在海口市拘留所关押了9天的卢传(化名)后悔不已。他因为酒驾必须接受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一时难以顾及家事。
据了解,自8月15日海口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交警部门调集优势警力,高密度部署勤务,出动警力256人,提高拦查频率,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车辆和驾驶人严格检查,不定时检查司机酒后驾车情况。据统计,期间共查处涉牌涉证车辆171辆次,酒后驾驶26人,其中醉酒驾驶12人,拘留12人。
同时,海口交警支队还针对重点餐饮单位、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和重点人群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市民酒后驾车习惯逐渐减少。海口警方提醒,打击酒后驾驶将是交警的长期任务,两节临近,市民更要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警方强调,对酒后驾驶查处坚决做到“四个一律”:一是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二是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三是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四是对营运驾驶员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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