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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被冠以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的“解百纳”商标案历经9年争夺,终以和解收场。18日,张裕A发布公告称,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主持调解,“解百纳”商标所有权仍归张裕集团,张裕集团许可中粮公司等6家公司无偿、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其他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再使用该商标。
张裕A表示,自1997年上市以来,公司一直在使用“解百纳”商标生产和销售葡萄酒,使用“解百纳”商标的产品在2009年度的销售收入约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3。本案终结后,全国将只有包括张裕在内的7家葡萄酒企业使用“解百纳”商标生产和销售葡萄酒,这将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有效消除“解百纳”品牌葡萄酒现有的恶性竞争局面,使“解百纳”品牌葡萄酒市场得到健康发展。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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