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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明珠广场数以千计的电动车占据人行道停放已成常态。 本报记者 古月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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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电动车这种交通工具,遍布海口大街小巷,汇成了浩浩荡荡的车流。
闯红灯、占道行驶、逆行……新型交通工具在带来方便的同时,违法行为也日益突出,如何规范管理已成了社会各界的共识。
单纯的禁或放已难平衡各方利益。电动车管理正考量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智慧。但愿《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能真正反映各方意见,在各方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
电动车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2003年,电动车开始进入海口市场,它给人们带来了环保与便利,也给城市交通带来一些隐患。
3月29日,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从2003年开始,海口警方多次发布禁止电动车进入市区的禁令,然而越来越多的电动车依然穿梭于大街小巷。为了规范对电动车的登记管理,早在2005年,省法制办就曾举行过立法听证会。
8年过去了,《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下称《草案》)终于出台,20多万辆电动车将走向何方?
谁来监管电动车市场
现状:一个星期前,陈先生花3000元在海口市龙华路一家电动车专卖店,买了一辆性能比较好的电动车。前天上午,他骑着电动车行驶到海口海垦路时,交警拦截了他的电动车进行检查。交警称陈先生的电动车其实是一台电动摩托车,并以没有上机动车号牌,没有行车证和驾驶证为由,对电动车予以查扣,并决定罚款200元。
陈先生向记者投诉说:“买电动车时,根本没有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之分。如果交警不让电动车上路,就不该让商家上街摆卖。”
记者今天在海口市解放路、新华路、龙华路、海秀路上看到,公开摆卖电动车的店铺有上百家,这些商铺里摆卖的电动摩托车大大超过电动自行车。
《草案》:第十一条规定,“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电动三轮车和超标电动车”
呼声:市民的消费要求电动车跑得更快,生产商、销售商瞄准这一消费需求,不断提高电动车技术指标,并向消费者隐瞒真实参数,而工商质检部门对此不够重视,导致了目前电动车大多超过“国标”,加重了电动车出行的安全隐患。
看来要真正禁售超标电动车,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谁来培训电动车司机
现状:正是因为海口道路的一些客观条件不足,加剧了主观违规意愿。电动车在马路上属于弱势群体,违章的风险巨大,试问又有谁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然而俗话说:“心有余而力不足”,图省事、怕麻烦本身是人的天性,更何况连最基本的通行条件都不具备的时候,违章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选择。不可否认,个别骑电动车市民的素质是有待提高,但怕就怕“习惯成自然”,当违章从偶尔的无奈变成习惯,甚至变成一种自然的行为时,就是具备了极好的通行环境,也很难纠正违章陋习了。
《草案》:第六条规定,“已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及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呼声:海南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九成以上市民比较关注政府部门对电动车如何注册登记、行驶证考取和收费等问题。海口市民王女士提出,是否像考汽车驾驶证一样,报名、学习和考试,需要笔试和现场操作,如何收费?
“电动车和自行车差不多一样,骑自行车也要考取行驶证吗?”海口市民李先生说,希望政府分别对待,超标电动车可以这样做,市民买一辆电动车不就是想出行方便吗?还要如此多的手续。
谁来给电动车找出路
现状:在海口这座小城市,以路面和市区规模来看,百姓最佳的出行工具还是电动车为首选的,比机动车体积小,停车不占地,拥挤可快速疏导。唯一就是骑车的人无路可走且无所顾忌。
海口由于历史原因,道路规划先天不足,路面狭窄、弯曲,丁字路口、不规则路口随处可见,但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许多道路没有设专门的非机动车道。其次,路上的斑马线较少,变相剥夺电动车主过马路的合法权益。例如海秀东路,整条路居然没有一处斑马线,让电动车上天桥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除了横穿马路,别无他法。
同时,路口的设置存在问题:一是没有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等待专区,一般电动车要等待红灯只能靠在路右边,那结果就是占用了右转车道,右转的车辆当然不能同意,狂按喇叭催促;二是许多路口为全封闭路口,铁栏杆将非机动车道全部围死,只允许汽车通过,电动车要通过就必须进入机动车道。
《草案》:第三十条规定,“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在距离右侧边缘1.5米范围内行驶”
呼声:海口目前的道路通行设计状况,无法满足与日俱增的电动车通行要求,“无路可走”使得广大市民在骑电动车时,常出现“被迫”违规情况。目前,包括海口国贸路、龙昆南路、南海大道、博爱路等多条城市干道及老城老街,均存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现象,大量的电动车流涌入机动车道,各种交通险象频发,不时出现交通意外。
(本报海口3月2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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