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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侯小健)记者日前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近日给我省下达16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东方、琼海、澄迈等8个市县基层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据悉,这是国家首次给我省下拨基层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资金。该项目的实施将加快我省环境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我省环境监测和监察标准化建设水平。
据了解,此次基层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以地方投资为主,中央补助投资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专项用于环保监测和执法业务用房建设,对东、中、西部地区按单个项目分别补助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此次,我省享受了西部补助政策。我省第一阶段批准实施的基层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共有12个,涉及东方、儋州、三亚、琼海、万宁、澄迈、临高、陵水、白沙、定安、琼中和保亭,此次下达项目资金的市县共有8个,分别是:东方、琼海、澄迈、临高、陵水、白沙、定安和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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