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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7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杨兵 崔善红)一外地来琼的五旬男子燕某用假的旧版人民币充当真币,以收藏的名义高价贩卖获利2万余元。今天,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燕某今年59岁,原在海口市西门古玩市场经营古玩。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1月上旬,被告人燕某及其儿子(另案处理)等人分别在海口市新华南路西门老街和海口市人民广场旁,用假的旧版人民币充当真币,以收藏的名义高价贩卖给被害人刘某兰,获利2万余元。案发后,燕某已将诈骗所得归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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