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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此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到来之际,我谨代表东方市委、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纳税人,向关心、支持税收事业发展并作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我讲两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增强税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会主义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和谐建设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做好税收工作,必须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今年4月是全国第20个税收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继续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充分凸显了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三者之间环环相扣、不可偏废的重要关系,有力体现了税收工作和每一位公民息息相关,因此,做好税收工作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好事,必须抓牢、抓实、抓出成效。
过去的一年,我市税收工作经历了快速发展、跨越进位的不平凡之年。我们的税务干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化危为机,克难攻坚,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市呈现出经济恢复性增长、民生持续改善、社会事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2010年全市共组织税收收入100452万元(含海关代征25750万元),首次实现全市税收收入突破10亿元的大关,同比增长1.5倍。其中第一产业73万元,第二产业60838万元,第三产业39541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80%、40%、70%。这些可喜成绩的取得,确保了我市法定支出、社会保障支出、民生项目等正常支出,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稳步提升、共创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2011年是我市“城市建设年”、“项目招商开发年”。为实现今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有充足的税收收入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撑,因此,全市各界人士都要关心、支持税收工作,增强税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把我市税收工作推上新台阶
2011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税收工作,对于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尤为重要,需要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一是税收工作部门必须狠抓组织收入的主线不放松。坚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杜绝越权减免税”的原则,把服务全市“城市建设年”、“项目招商年”等工作与加强税收征管联动起来;坚持秉公执法,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创新意识,优化纳税服务,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的办税服务。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和密切配合税收各项工作。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和协税办之间应加强合作,相互沟通,共同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公、检、法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与税务部门工作协作制度,切实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维护好正常的税收秩序。三是要进一步支持和关心税收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税收工作的支持,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依法治税、壮大经济总量与合理税负之间的关系。
风帆已经启航,旋律已经唱响。让我们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携起手来,在“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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