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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金江5月9日电 (记者李冰 通讯员崔雯)记者今天从澄迈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
去年11月,澄迈县未成年人史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号的两轮摩托车驶往金江镇,途中因手持雨伞没有注意到路面情况,结果该摩托车撞到前方行人林某。随后,史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将林某送往医院,之后自己驾车逃匿。最终,林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在警方事后的排查询问过程中,史某主动投案。
由于史某存在未成年主动投案及有悔罪表现等从轻情节,澄迈县法院根据量刑规范化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一次性给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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