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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12日讯 (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谭永军)今天下午,国家林业局督导检查组在对海南进行为期3天的检查后,对海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绩予以高度评价。督查组认为,海南林改主体改革工作十分扎实,实现了预期目标,改革成效居全国前列。
由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总站长孔明率领的国家林业局督查组一行4人,以开座谈会、走访农户、实地查看、档案抽检等形式,先后检查了儋州、琼中和屯昌3个市县的林改进展情况,着重检查了三方面情况: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完善林改措施情况,林下经济发展情况。
“海南前一阶段林改主体改革非常扎实,工作取得很大成效。”孔明认为,海南林改的成绩可用4句话来概括:“认识统一,目标明确。”不仅将林权证分到各家各户,还实现了社会稳定和谐。“组织有力,行动坚决。”海南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抓林改,从宣传发动到确权发证,行动坚决不打折扣。“操作规范,工作到位。”每个程序、每个环节都非常规范,充分依靠农民来搞林改。“保障有效,成效显著。”全省均抽调大批干部、大学生参与改革,筹集足够资金进行支持。
孔明说,通过林改,海南农村的新房子多了,因为林权证可以抵押贷款,发展林下经济让农民逐步富裕起来,有钱可以盖新房。海南农村偷盗的少了,因为林地确权到了各家各户,大家都忙着种树抓生产、割橡胶挣钱去了,极少数原有偷盗心的人也忙生产去了。
督查组认为,从整体上来讲,海南林改主体改革完成的情况应排在全国第一梯队。海南的主体改革去年已基本完成确权发证,而全国要到明年才能完成此项任务。“户与户,村与村,村场间,干群间,都更和谐了。”孔明说,海南林改后,林业资源没有受到破坏,反而极大调动了老百姓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每一处都更加稳定和谐。
督查组强调,海南在完成林改主体改革后,要进一步加快配套改革,提升政府对林业经济的引导、扶持、服务水平,进一步激发老百姓以林致富的积极性。
据省林业局巡视员秦忠文介绍,海南林改主体改革2007年11月开展试点,2009年4月全面铺开,到2010年底核发林权证51.34万本,林权发证率达100%,超额完成了国家林业局规定的硬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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