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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7月21日讯(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杨剑华 陈浩)《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廉政准则》)颁布实施一年多,执行情况怎么样?今天,省纪委下发通知,对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这次检查是按照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开展的,检查对象包括各市县、省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两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专项治理、受理和查办信访举报及案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的情况,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8个严禁”和“52个不准”、在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中自查自纠、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情况。
按照部署,专项检查分为自查自纠、督查整改两个阶段。各市县、省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面达到100%。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市县、省直各单位要对所辖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面不得低于所辖地区、部门和单位总数的3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被检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
专项检查期间,中央纪委将对部分省区市进行抽查,省纪委、省监察厅也将结合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和在党的基层组织推行党务公开等项工作,适时组织检查组,对50%以上市县和30%以上省直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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