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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7月21日讯(记者单憬岗 黄晶 通讯员黄顺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需要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跟踪审计。省审计厅副厅长何琼妹今天在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就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展专题询问时透露,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廉租房资金的使用效率等四个共性问题。
何琼妹表示,从2009年开始,省审计厅将保障性住房列入全省审计计划,作为重点跟踪审计的项目。3年来,该厅共审计保障性住房资金15.36亿元,审计保障性住房项目199个,涉及到保障性住房套数1.18万套,审计人员走访的乡村有27个,审计查出不规范的资金4.8亿元。
近年来,省审计厅通过审计发现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是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结余量很大,使用率不高。例如,2009年省审计厅对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发现,13个市县廉租住房补贴资金仍结余2.09亿元。
二是按照规定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的增值受益用于廉租房工程建设。但通过近3年来的审计发现,全省有6个市县没有提取2007年至2009年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9个市县没有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用于廉租房的建设。
三是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签订工程合同。例如,有6个市县的12个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里,没有对约定工程保修期进行要求,或是工程保修期没有达到规定年限的要求。有5个市县8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对约定预留的工程保证金没有达到5%的比例要求。
四是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管理人员不到位。通过审计发现,全省有3个市县、6个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4个市县、9个廉租房项目的经理、监理等都不在施工现场监管工程建设情况,如此就无法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
何琼妹表示,3年来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了相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也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审计提出的审计建议有53条,被相关部门采纳的有45条,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又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改,共建立健全四项规章制度,制定了45项整改措施。通过审计规范了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管理,保障了资金的安全有效。例如,财政厅和住建厅联合制定了《海南省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双向资金管理办法》;住建厅出台了《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政府出台了《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省住建厅也加大了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力度,对5家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提出了通报批评,有3个市县提高了廉租住房的租赁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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