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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宋洪涛 实习生陈蔚林 伍平)自公安部部署开展“清网行动”以来,我省经侦部门迅速行动,截至目前,全省经侦部门已抓获网上在逃人员24名。
据了解,省公安厅确定了行动结束后网上逃犯下降60%的工作目标。对本地区网上在逃人员逐人、逐案、逐项分类梳理,全面摸排,加强动态信息收集,逐一建档。针对在逃人员不同情况,逐人制定抓捕方案。从在逃人员中选取涉案金额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在逃人员为重点对象,确定专人负责,开展劝投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在“清网行动”中,全省组织11个追捕组在全国各地开展缉捕工作,海口经侦支队抓获了潜逃5年之久的网上逃犯赵某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网上逃犯李某,也在河北秦皇岛被缉捕归案;我省向17个省份发出73份协作函,请求协作配合。6月2日,江西省新余市经侦部门根据协作要求,提供了涉嫌合同诈骗3100万元的网上逃犯卢某在新余活动的线索,我省文昌市公安机关随即展开布控,逃犯卢某终于在其家人陪同下到文昌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通过宣传相关法律政策,敦促规劝逃犯投案自首,目前,我省经侦部门抓获 24名逃犯中,近三分之一是经规劝投案自首的。
据介绍,我省经侦部门每月对全省经侦部门“清网行动”进行月排名、月通报,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加大奖励力度,省公安厅专门拨出180多万元作为专项奖励经费,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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