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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17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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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试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设10个档次,实行缴费与财政补贴挂钩
本报讯 (记者张谯星)记者从三亚市有关部门获悉,三亚日前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10个档次,并实行缴费与财政补贴挂钩。   《三亚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凡具有三亚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期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无任何形式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可享受养老金待遇,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每年100元至2000元等10个档次。参保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费,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档次缴费。缴费标准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缴费与补贴挂钩。选择1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对选择2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档次的,三亚市财政按每增加一个档次再给予每人每年补贴20元。另外,在试点期间,城镇居民在规定的时限参保缴费的,三亚市财政给予参保人员每年奖励代缴50元。   城镇低保人员由财政代缴养老保险。享受城镇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由市财政按一档缴费标准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城镇独生子女领证户家庭、非重度残疾人由市财政按一档缴费标准的50%代缴养老保险费,其中城镇独生子女领证户家庭的参保人员,三亚市财政再给予每人每年10元的缴费补贴。重度残疾人员、伤病残三级及三级以上城镇独生子女或城镇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参保人员,政府按一档标准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   据了解,三亚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达到城镇居民参保率60%以上的目标,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并逐步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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