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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22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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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嘉新桥村“安置门”事件后续
“获奖”村两支书赚房价利润410万元被追回
备受社会关注的浙江省永嘉县新桥村“安置门”事件有新进展。9月20日,永嘉县委、县政府宣布已追回两名村干部借“贡献大”为名以成本价各购得4套安置房赚取的差价利润410万元,当日永嘉县委、县政府调查组向村民全部公布了新桥村569套安置房持有人名单,接受监督。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调查组反映,调查组将继续深入调查。   新华社8月24日、8月31日连续报道了永嘉县“安置门”事件。该村违规将109套安置房以2500元/平方米的成本价,卖给代建的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永嘉县和田房地产开发公司。这导致村集体经济严重流失6194万元。而且,新桥村前任村支书葛彩华和前任村委会主任、现任村支书余乾寿以“贡献大”之名,每人以成本价从本村和邻村各购得2套安置房。这种“安置”引起广大群众的不满。   “安置门”事件引起永嘉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纪委、公检法、土地、规划、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经一个月的调查,对新桥村569套安置房流向以及销售等情况已基本查清,并形成了调查报告和作出了相关处理决定:   追回两名“获奖”村干部赚取的差价利润410万元。这四套安置房已于2009年被余乾寿和葛彩华转售给他人,他们分别赚取差价利润220万元和190万元左右。决定称,余乾寿和葛彩华作为新桥村主要干部,为集体谋利益,为村民办事是其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其劳动的付出已经由工资和补贴为报酬,因此两人以成本价购得本村及隔壁蔡桥村4套安置房,侵害了村集体利益。   同时,余乾寿和葛彩华作为新桥村主要干部,对以成本价给代建房开公司109套安置房,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的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该二人涉嫌违反党的纪律,县纪委已立案调查。   调查组负责人称,县里已追回余乾寿和葛彩华赚取差价利润410万元。   针对广大群众投诉部分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买58套安置房的问题,联合调查组介绍,通过查询人口信息、校对交款时间、审查缴款记录、查询联系电话等多种方式调查购房人身份,已确认有56名国家公职人员及家属确实存在上述情况,其中原瓯北镇区域的24人,其他区域的32人。但目前尚未发现有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房。   (新华社温州9月21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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