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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罗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省有关部门紧紧围绕食品、农资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继续保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高压态势,经过2年至3年时间的努力,实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的目标。
《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省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农资、建材、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和商标、专利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年开展1次至2次集中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管,严格产品抽检,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的“黑作坊”、“黑窝点”,强化从农资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全力抓好流通环节的综合治理,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等的打击力度;创新监管手段,完善重点产品追溯制度,推动落实生产经营企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质量承诺制度;加大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执法力度;强化刑事司法打击,严厉惩处侵权和假冒伪劣犯罪行为,积极抓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完善执法协作机制。
根据要求,各市县、省有关部门要把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推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省、市县政府每年将集中组织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次至2次督查,对侵权和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地区,督促加强执法、限期整改。省、市县监察机关将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假冒伪劣问题发生的,将严肃追究当地政府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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