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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01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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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开展新《老年人
权益保障法》宣传
  本报海口6月30日讯 (记者林伟 徐珊珊)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昨天,省老龄办、海口老龄办联合在海口市人民公园开展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活动。

  记者看到,现场3000份宣传资料很快就被老人索要一空。主办单位还请来6名律师为老年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城乡养老方式、医疗保障、家庭赡养等成为老年人关心的话题。

  据介绍,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增加了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社会保障,以及宜居环境等内容,强调了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作为子女赡养人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抚慰,照顾老年人特殊需求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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