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3年07月15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
要建预决算制度
  本报讯(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杨涛)记者从近日举行的我省“会计知识竞赛暨第三届会计宣传月总结表彰大会”上获悉,日前下发的《海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逐步建立预决算制度,构建多级监督格局。

  所谓“三资”即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办法》强调,在涉及资金管理上,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款必须在所在地金融机构开立一个基本账户,实行支票户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逐步建立预决算制度,由村委会按规定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经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征求意见后张榜公布,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办法》提出,在涉及资源管理上,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与其他单位、个人联营合作兴办乡镇企业,应当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人强调,各市县有关部门要在《办法》基础上逐步落实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资源台账。建立健全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评论
   第003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4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5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6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07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08版:文娱新闻综合
   第009版:海南周刊
   第010版:特稿
   第011版:特稿
   第012版:特稿
   第013版:热点
   第014版:岁月
   第015版:话题
   第016版:话题
   第017版:艺术
   第018版:话题
   第019版:往事
   第020版:文苑
   第021版:讲谭
   第022版:随笔
   第023版:乐活
   第024版:行走
大学生暑期打工小心吃闷亏
村集体经济组织 要建预决算制度
博鳌+潭门,淡季变旺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