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兴平市日前被媒体曝光,指其交通管理部门将“电子眼”外包给私营企业,企业雇用人员上路坐在测速车里拍照,每人每天查超速指标50辆,每月完成指标发给工资,超出指标再拿提成。
监控电子眼这一科技产物,原本最尊重真相、最客观公正,可以让任何违规违法行为都“尽收眼底”。但“每天50辆指标”,让公众产生疑虑,“电子眼”是否也会被金钱所蒙蔽、受利益所左右?
“电子眼”外包模糊了公权与私权的界限,将执法行为变成逐利行为,将权利衍生成商品,它的存在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也让执法部门的形象大打折扣。
(文/王平 图/薛红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