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营造节俭办晚会和节庆赛事活动演出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勤俭节约的精神,积极宣传报道崇尚艺术、不尚奢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晚会和节庆赛事活动演出。要加强舆论监督,对临场罢演、漫天要价,敷衍演出、欺骗观众的歪风邪气予以揭露,对大操大办、奢华浪费的文艺晚会和节庆赛事活动演出予以曝光,对未按程序报经批准的文艺晚会和节庆赛事活动演出,各级新闻媒体不得安排播出和宣传报道。要加强电视文艺晚会播出和宣传的管理,对旅游卫视播出的电视文艺晚会实行总量控制,避免晚会播出扎堆。
通知要求,加强对文艺晚会和节庆赛事活动演出的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高度,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把好文艺晚会和节庆赛事活动演出的立项关、内容关、监管关,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要加强资金管理,制定规范的文艺晚会和节庆赛事活动演出支出标准,严格晚会经费预算,压缩不必要的开支。不得借举办晚会和节庆赛事活动演出之机发放礼品、贵重纪念品,防止利用晚会和节庆赛事活动演出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要加大财务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审计制度,依法对文艺晚会和节庆赛事活动演出进行审计。对违反本通知规定、耗资巨大、奢华浪费的,要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