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责令停止生产,处罚款5万元,但种猪场一直未履行处罚决定。
同年7月,定安县国土部门向县法院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出具《行政裁定书》,该公司仍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2009年3月,定安环境监测站监测发现种猪场超标排放,再次下达通知,责令该场确保污水治理达标排放,但种猪场并未执行。2012年9月,定安县国土局对该公司再次下达通知,责令种猪场完成环保竣工验收。但是在规定时间之内,种猪场并未办理。
今年7月,定安县国土局再次向县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同年7月25日定安法院受理,裁定种猪场停止生产,并罚款5万元。种猪场缴纳了罚款,但并未停止生产。今年11月,定安县法院再次做出决定,处罚种猪场50万元。
因排放污水严重超标,今年10月种猪场被国家环境保护部通报,责令限期整治直至停产处理。今年11月,定安县政府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决定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进驻种猪场,对其进行24小时监控,采取停水、停电等控制措施阻止其继续生产。
由于种猪场拒不停止生产,今年11月14日,定安县法院决定给予种猪场场长万某拘留15天的处罚。11月下旬,法院再次决定,拘留三亚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
今天,三亚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定会按照政府和法院的要求,于今年12月31日前关停。目前,公司正在按照计划实施关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