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注入了新的动力,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各地政府将加大征地拆迁的规模。”冯川建指出,当前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征迁主体混乱,政府角色错位;征迁程序不规范,公开信息不透明;征迁补偿标准不尽公平合理;征迁安置不到位,后续发展机制缺失;强制征迁、突击建设等违法现象屡禁不止。
根据法律规定和征迁工作经验,冯川建建议改革征地管理体制,明确征地权属关系,政府是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主体,国土资源部门设立拆迁机构,负责拆迁事务。
“应制定合理的征迁补偿标准。”冯川建建议明确征迁的补偿、安置所依据的标准,补偿标准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在兼顾维护被征迁方利益和降低社会经济发展成本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土地补偿应考虑级差地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