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初,定安县纪委多次接到定城、龙门等乡镇群众举报反映的案件线索,立即指派相关科室抽调专人展开调查。
经查证核实,2011年至2012年,定城镇龙州村村委会主任在负责办理危房改造补贴申请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取1名村民“好处费”3000元;副主任也利用手中的职务便利,收取2名村民“好处费”共计1.29万元。今年4月,定安县纪委决定对龙州村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1年的处分。
此外,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定安县龙门镇镇政府工作人员陈某某和红花岭村村干部,在负责申请危房改造补贴的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红花岭村8名村民每人2000元,共计1.6万元的“好处费”。陈某某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了该镇双塘村村民6000元的“好处费”。经调查核实后,今年5月,定安县纪委监察局对陈某某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降级处分,对红花岭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