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要求,客滚船应及时公布动态信息,包括前方港口名称、到港时间、客滚船正点或延误等运行情况。为旅客提供失物招领、乘船须知等广播或视频服务。同时还明确了琼州海峡港口经营人对客运站站容、服务设施设备、信息服务、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在服务质量管理要求方面,《规范》要求客滚运输企业及港口经营人应建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服务质量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落实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另外,还对服务人员技能要求、仪容仪表要求语言要求、服务礼貌和基本服务项目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此外,针对旅客意见处理与反馈,该《规范》要求,客滚运输企业运营的每一艘客滚船,每年接到旅客及货主投诉不超过5件。港口经营人每年接到旅客及货主投诉不超过50件。旅客意见处理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