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4岁的阮金敏曾任海口市大坡镇武装部部长、大坡镇副镇长。2011年冬季,三门坡镇吴某想到海军部队当兵,其父通过关系找到阮金敏帮忙,并给好处费1.5万元。在阮金敏的帮助下,吴某顺利入伍,但没能进入海军部队。吴某父亲因对兵种不满意,向阮要回了5000元。同年,在阮金敏的帮助下,又有4名给了好处费的青年顺利入伍。
经查,2011年至2012年,阮金敏利用职务之便,在征兵过程中为请托人牟取利益,收受好处费11.8万元。到案后,阮金敏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今年5月30日,琼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阮金敏有期徒刑10年,受贿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