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公共机构节电检查
通知指出,对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节电工作的检查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制订节电措施情况;机关空调、电梯等节电管理情况;照明系统节电管理;办公设备节电管理等。
各市县、省直各单位6月底前要对所有公共机构节电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执行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通知同时要求,各市县和省直各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将节电专项检查工作列入公共机构节能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