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西安城墙景区本着“不占用、不破坏城墙本体”的原则,采用轻质、可逆的材料工艺,完善老年人、残障人士登城辅助设施轻质电梯。现在的状况是,西安市文物局已要求其停工,但停工的原因是施工手续不全。也就是说,加装电梯错在“未批先建”,而非加电梯的“念头”本身。而支持者则认为,国家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文物收藏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三种防护设施。因此,一成不变的“守旧”并非真正的文物保护之法。古城墙加电梯是为了方便行动不便者,且加在相对封闭的瓮城之内,不会影响观赏性。
(据《中国文化报》)
点评:借文物保护和管理之名,通过高昂门票等方式剥夺老百姓与遗产的亲近权,这是民众反感有关部门的重要原因。一些文物单位悄然变身高档私人会所的负面报道也让人们不禁猜想,电梯究竟是给谁修呢。社会在发展,文物保护不是停滞不前,需要同时实现利用的最大化,彰显文化遗产的价值。在合理设计、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电梯等辅助设施的入驻也不必谈虎色变,但须警惕的是文保单位决策、管理等的不亲民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