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百名人才培养目标均为取得硕士学位。4个领域培养对象分别为昌江各乡镇、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医疗系统以及涉农单位符合一定条件的在职干部职工。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学习(半脱产)方式,利用双休、节假日进行集中授课。学员攻读在职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昌江财政将资助总费用的90%,学员个人承担10%;未能取得相应学位的,财政资助70%,个人承担30%。
据介绍,学员毕业后,原则上须在昌江服务满3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提出离职的(含调往县外),或毕业后服务不满3年的须按协议缴纳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