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用地使用年期:城镇住宅用地70年,仓储用地50年,批发零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用地40年。其他要求详见海高新函[2014]411号。本次拍卖以各个批次的起叫价为基础,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或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有闲置建设项目用地或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三、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报名前需交纳5亿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原项目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可作本次竞买保证金)。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五、竞买咨询、报名期限及资格确认:本次出让地块拍卖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地块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23日16时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一楼大厅)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申请获取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23日16时,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一楼大厅)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提交竞买申请。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16时止。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12月24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拍卖时间及地点:本次拍卖于2014年12月25日16时整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举行。七、其他事项:1、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做出让地块的出让金。定金为成交价的10%。土地出让金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2、本次拍卖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现状净地出让。竞得人应在交地后1年内动工,5年内完成项目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3、本次拍卖为挂牌项目整改,旨在解决项目挂牌遗留问题,竞买人需投入矿坑生态修复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4、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5、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美安综合物流园项目27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九、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898-68531700、65303602;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www.ggzy.hi.gov.cn;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