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厨师为情纵火被判5年
陈某顺,男,1988年10月23日出生于海南省屯昌县,在三亚担任某饭店厨师。2014年7月5日14时30分许,他因不同意与被害人卢某南解除情人关系,遂窜至卢某南位于三亚市某学院服务社内的一家烧腊店,打电话威胁卢某南:“要分手,我就烧了你的店!”
卢某南随即报警。不待警察赶到,陈某顺已用打火机点燃了店内的白色塑料盒并逃离现场,最终大火将被害人卢某南的烧腊店、被害人文某芳的坊果吧、被害人尹某国的大饼店及被害人郭某艳的活动板房、简易棚烧毁。经鉴定,损失价值共计5.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