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女子成被告
2011年11月20日,朱某某作为甲方,与北京市大安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签订后,该律师事务所派出一名律师代理朱某某与陈某某欠款纠纷一案。案件审理结束后,朱某某拒绝支付律师服务费。为此,该律师事务所诉至美兰区法院,请求判令朱某某立即偿还所欠的律师服务费和违约金。
经审理,美兰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