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统计,审计厅将收回其中118万元应发未发的学生临时生活补贴资金,特别是针对毕业离校学生以及由于退学、休学、学生流失、相关单位多报学生人数等因素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发放至个人的,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已督促相关院校做到能发则发,不能发放的将经由省财政厅收回或由有关学校退回财政国库。
据悉,这些不规范行为共涉及学生6.78万人,包括学生价格临时补贴发放不及时、毕业学生的价格临时补贴应发未发、因学生流动不发放、发放方式不规范等。根据审计结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等有关责任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学生价格临时补贴发放中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截至2014年底,省财政厅已累计收回18个大中专院校临时生活补贴结余资金27.4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