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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31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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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民办中小学校
幼儿园年检开始

  本报讯 (记者郭景水 实习生吴坤梅)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3月—5月开展全省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年检工作。对暂缓通过年检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各市县教育部门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其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2015年秋季不得招生。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暂缓办理年检手续:

  1  举办者资格、校长、董事、法定代表人不符合规定的;

  2  决策机构、学校章程不规范、不健全或存在严重问题的;

  3  存在问题或出现纠纷较多,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的;

  4  违规发布招生广告(简章)的;

  5  变更事宜未经审批、核准、审核、备案的;未提交学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管理混乱的;

  6  近年来招生达不到有关文件要求的4个平行班以上、班额在50人左右,招生人数明显萎缩,办学条件差且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对年检不合格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将取消其办学资格,收回其办学许可证,并妥善解决好其在校学生和在园幼儿的就学问题。对在年检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办学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由主管教育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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