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学专家发现,B超做多了,会造成新生儿语言发育迟缓等损伤。因为超声波达到一定剂量和辐射时,会在受检者体内产生生物反应,使机体组织受到损伤。因此,孕妇做B超过频,不利于胎儿健康。
那么,孕期妇女做B超应如何把握呢?记者就此采访了解放军第425医院的妇产科主任曹立萍。她表示,怀孕后做B超需视孕妇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一个怀孕周期至少需要做3次B超检查。第一次检查时间是在怀孕第18到20周,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并可测量胎儿头围等;第二次检查时间安排在怀孕第28至30周,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是否有体表畸形,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了解;最后一次检查是在怀孕第37至40周,确定胎位、胎儿大小、胎盘成熟程度、有无脐带缠颈等,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
曹立萍强调,若非临床诊断需要,怀孕三个月内应慎做B超,尤其是在怀孕早期(特殊情况例外,例如对怀孕早期阴道见红者,需作B超检查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等)。因为怀孕2个月内,若过多做B超,可使胚胎细胞分裂与人脑成形受到影响。怀孕4个月时,骨骼开始发育;5个月时,胎心发育尚不完善;6个月时,所有脏器发育均不完善。过多做B超,会抑制胎儿生长发育,发生畸胎或死胎。当时若是怀疑有畸胎者,则属例外。
B超检查时间一般是在孕5~6个月以后,因为超声波对胎龄越大的胎儿影响越小。对孕妇来讲,整个孕期需作几次B超,则需听从医生意见就可以了,不必有过多的顾虑。
曹立萍说,孕妇第一次B超检查可在怀孕20周左右进行,此时羊水相对较多,胎儿大小也较适中,在宫内有较大的活动空间,能清晰看到胎儿的各个器官,可对胎从头检查到脚。如发现畸形或异常,可进一步行羊水穿刺等检查,或者及时终止妊娠。
第二次检查可在怀孕后期(28周以后)进行,如发现胎儿过大或过小,羊水过多或过少,胎盘位置偏低或前置,头位还是臀位,医生会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当怀孕出现不正常现象,如羊水过多时,需在治疗前后经常重复测量羊水量。又如怀孕时间超过40周的,需1到2次B超检查,以检测羊水及评估胎儿在宫内的状况。
据了解,澳大利亚的产科教授劳伦斯将在怀孕期间做过5次以上B超检查的孕妇,与已做过3次B超检查的孕妇作了比较后发现,前者对胎儿生长发育的不利影响是后者的两倍。劳伦斯调查了2800名孕妇后证实,多次B超检查并不影响孕妇的健康。但是,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胎儿,生长发育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