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和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办理的(2014)秀执字第646号、(2015)美执字第560号执行裁定书,经委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由我公司对以下财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1、海口市秀英区秀英大道39-1号海岛.阳光三期第7号楼504号房产(产权证号:HK305248号,建筑面积85.41平方米),拍卖参考价为:55.28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2、海口市嘉华路9号侨诚花园地下室80号车库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号:HK094170号,建筑面积:32.53平方米),拍卖参考价为:11.2879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拍卖时间:2015年6月16日上午10:00时;拍卖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18号景瑞大厦23层;竞买标的展示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12:00时止;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2015年6月11日17:00时前到账为准;收取竞买保证金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00000149;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29、30号(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款)。特别说明:上述1号标的按现状净价拍卖,过户的税、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 2号标的按规定限定本小区的住户购买,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拍卖机构电话:13907535506 0898-66776033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66700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