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注:1、出让年限自登记发证之日起计算,期满不延续;2、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采矿权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本次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在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整顿和规范采矿秩序过程中,不存在乱采、滥挖、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无因未履行义务被取消竞得人资格,无因违法被吊销采矿许可证,无因擅自印制或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等不良行为; 3、参与我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竞买人,受到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禁止参与竞买处罚且期限未满的,不得申请竞买;4、须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5、须提交《东方市三家镇昌化江窑上村河段建筑用砂(二期)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承诺书》(样本见挂牌出让手册);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五、竞买咨询及竞买申请
1、有意竞买者可到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号窗口查询和获取《海南省东方市三家镇昌化江窑上村河段建筑用砂(二期)采矿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申请参加竞买。2、竞买申请时间: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21日下午17:00。
六、竞买资格确认
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的,在2015年7月22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时间及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15年7 月23日上午8:30。2、挂牌截至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10:00。3、受理挂牌报价时间: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4、挂牌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3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省政务服务中心旁边))。
八、特别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定于2015年7月7日组织矿区现场踏勘及答疑,有意竞买者请于当日上午9:00前到该局集合(地址:东方市二环南路国土环境资源局,联系电话:0898-25583677彭先生)。2、矿区范围内划定有农作物种植部分区域须进行微调,可采区拐点坐标详见挂牌出让手册。3、矿区乡镇道路使用及青苗补偿问题已由矿权属地三家镇政府解决。4、矿业权存有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预见到有一定的风险,在竞得后须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3、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十、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98- 65303602 65236087 65372953
联 系 人:陈女士 李先生
查询网址:http://www.ggzy.hi.gov.cn
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海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201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