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畜牧兽医局一工作人员贪污被“双开”
经查,杨达驹在2011年从事能繁母猪财政补贴工作中,利用工作之便,伙同他人采取虚报能繁母猪数量的方式,骗取国家补贴款2万元。2014年12月25日,万宁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杨达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万宁市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局局长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杨达驹开除党籍处分,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万宁市农业局给予杨达驹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