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政府日前发布并实施《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不仅明确了具体的责任主体,还明确了对不履行责任的个体商户、经营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措施。(7月22日《海南日报》)
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责任人在责任区内,以包卫生、包容貌、包秩序的责任方式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和维护。平心而论,海口部分路段特别是一些背街小巷的市容与卫生之差已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即使环卫工人每天打扫,依然是垃圾遍地、污水横流,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要求相差甚远。在这种现状之下,采取更为严厉、更加有效的“门前三包”制度可谓釜底抽薪的一招,若能执行到位,能够收到立竿见影之效。
实际上海口市早已于2009年就施行了《海口市“门前卫生三包”管理规定》等规章,但在现实操作中,许多商户根本没把该规定当一回事,更有甚者不但不维护环境卫生,反而自家垃圾堆扫在门前,将门前道路或人行道当成了垃圾桶,全然不顾弄脏了街面、玷污了市容。原来的三包制度之所以成了摆设,就是因为在城市管理实际工作中,该制度规定责任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强、措施不得力、处罚未兑现等原因,使得其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而此次海口新出台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将“门前三包”由过去的政府部门规章上升为政府规章,提高了其权威性、约束力和执行力,令人生出许多期待。
新的门前三包办法,不仅要求责任人负责三包区域的地面清洁,还要求保持三包区域内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按规定设置门店招牌、不违法占道经营、不违法占道停放车辆等等。这些使三包的范围变得更加立体,从卫生的概念扩大到了立面、占道、市容、交通等范畴,有利于对市容进行综合性、统筹性的维护。该办法还明确了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行为的处罚措施,加大了处罚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对城管等有关部门不作为、滥用职权的行为进行追责。新的制度已经相当完备,但能否真正收到实效,就要看有关部门能否做到“较真、碰硬、不迁就”,用强有力的执行给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一记当头棒喝。
由此联想到的俗语“各人自扫门前雪”,虽然形容的是“私心”,仍然以扫净自家门前的雪作为了行为的底线。由此可见,管好门前事,是各商户单位应尽之责。衷心希望借门前三包东风,海口的市容环境来一场“洗心革面”、彻头彻尾的提升,还市民一个惊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