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世宗的狠话,反应了他在这件事上的急迫。其要害是民间货币不足,交易不足,经济下行,负面影响随时形成连锁效应。作为一国之君,必须想办法让货币流通起来。除了官府花钱,也鼓励民间花钱。早在五年前就有大臣奏议:“民间之所以钱币难得,皆因土豪喜欢攒钱。唐朝曾限定,富豪家中存钱超过五千贯者就是死刑,王公贵族家中超过此数则一律没收,贬掉官职。揭发者可获得其财产五分之一的奖励。”金世宗命令手下以此为参照,制定相关政策,即:无论官民家庭,藏钱均不可超过二万贯。告发主人者,奴婢可以免除家奴身份,佣人可以带着主人财产的十分之一辞工回家过好日子。
此外还采取了其他措施。最重要的办法是禁铜,铜乃铸钱原料,禁止铜器在民间流通,有利于保存原料。其实在世宗之前的海陵王年代,金朝就已经禁铜。大定八年(1168年),百姓中有人犯禁铜令,皇帝批示,“销钱作铜,旧有禁令。但民间还有以铜铸镜的,这些铜是哪来的?肯定是销毁铜钱得到的。”于是禁止铸造镜子。古代没有玻璃,磨铜为镜是比较普遍的做法。皇帝猜得也许没错,铜都被禁止交易了,百姓只好毁钱做镜。到了大定十一年二月,政府再次禁私铸铜镜。并规定把家中铜器送到官府的,可以按其价值给以一半的奖励。但佛像、钟、磬、钹、钴、腰带、鱼袋之类可以继续保留在家中。禁铜过程中,也像鼓励民间消费一样制定奖励措施,举报者可以从每斤铜中获得一百文钱的奖金。
大定二十六年十一月,皇帝再次晓谕大臣,“国家禁铜时间已经很久了,听说民间依然私造腰带及铜镜,诡称是家中旧物,公然出售,大家还是要打起精神继续执行禁令啊。”屡次三番强调同一个问题,说明经过二三十年的努力,金国的禁铜基本没什么效果。
在禁铜的同时,政府还大力发展铸钱业。有大臣说:“人称有矿的地方都可以采来铸钱,我认为不可行,因为采矿、铸造成本太高,铸一个大钱,成本是好几个大钱。”皇帝回复说:“铸钱本来就是国家的责任,再说现在国家财物丰盈,通过铸钱花出去也是好事,总比留在府库里强。别等啦,赶紧派能干的人去造钱!”大定十六年三月,派人分路访察各地铜矿,找寻适合铸钱的地方。十八年,在代州立监铸钱,命震武军节度使李天吉、知保德军事高季孙督办,因为所铸铜钱斑驳黑涩不能用,下诏削掉两人爵位,解除职务,并责打高季孙八十大板。重新派人督办。第二年上报称铸钱一万六千余贯。第三年,皇帝命令先呈送五千贯来看看,检视后认为质量过得去,遂命与旧钱并用。
大定二十九年十二月,金世宗已经死了,章宗即位。雁门、五台居民刘完等人投诉,自立监铸钱以来,百姓屡被盘剥。朝廷派员调查后报告称,探矿的工匠常常故意到百姓的房屋处,指认此地可以开采,强拆民屋。百姓无奈,只好掏钱行贿免灾。铸钱处要求工匠每人每日交净铜四两,多数人无法完成任务,便销毁铜器及旧钱,送到官府补足。阜通、利通两个造钱处,每年铸钱十四万余贯,花费达到八十余万贯。这就是不掺假的劳民伤财啊!遂罢代州、曲阳两个造钱处。
禁铜不行,铸钱不行,花钱又花不出去,大金国的金融政策应该说是彻底失败了。再回到最初的问题,为什么那么多钱花不出去?按常理官僚应该愿意花钱才对。只有钱财从他们手上过,他们才能沾一手油,但皇帝三令五申让他们花钱,他们拖着不干,甚至阳奉阴违,所为何来?原因很多,但最可能的理由是:其实国库里并没那么多现钱,尽管账面丰盈,但那只是一个数字,国库的钱基本都被贪官污吏掏空。他们把钱藏起来,不消费,社会上的现金就流动不起来,百姓手里就现金紧张。
大定二十六年,世宗下诏:朝廷上下都说得钱太难,京师积钱五百万贯,实不为多,而各地政府积钱甚多,干脆都运到京师来吧。皇帝发话,不能不听,但太慰丞相克宁说,民间得钱本已艰难,若都运到京师,老百姓得钱就更难了,不如只运一半来,其他的让各路府库自行购买丝帛等物,“中外皆便”。也许他知道各地方并无这么多现金,特意打个折扣。这样大家脸上都好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