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及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规定,省本级社会保障卡的医保功能将从今年8月1日启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8月1日起,基本医疗个人帐户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将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二、原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医疗IC卡、医疗借记卡从8月1日起不再转入基本医疗个人帐户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但卡中余额可以继续使用。医疗IC卡、医疗借记卡的余额不能自动转移至社保卡。
三、已领取社会保障卡但尚未办理激活手续的参保人请到农商行、农信社各营业网点办理激活手续。
四、尚未办理社保卡的人员,基本医疗个人帐户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将暂结存在个人社保账户中,待领取社保卡后一次性补发。住院就医结算时,原“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证”仍可以继续使用。
五、请尚未办理社保卡的单位和个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1张一寸近期正面白底深色衣服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到省社保局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办理单位、个人社保卡)或海口农商行龙昆支行(办理个人社保卡)办理制卡和激活手续。
六、办理地址
1、省社保局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地址:海口市大英山西二街2号法苑里小区海口农商行二楼(新省政府北门斜对面)。联系电话:66779436、65220627、66732580、66735326。
2、海口农商行龙昆支行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昌茂花园润德文化广场11-12号。联系电话:31972601。
七、服务热线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电话:12333
农商行24小时服务电话:96588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