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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3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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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选取公告

  海南省国道G361陵水至大本段改建工程为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建设的交通工程项目,代建单位海南省公路勘察设计院现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交通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随机选取制度的若干意见》(琼交运公〔2009〕57号),公开随机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工作。

  一、资格条件:1.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2.同时具备国家发改委核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招标代理甲级资质;3.自201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代理过公路工程招标项目不少于3个;4.在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已通过电子招标备案。

  二、委托编制的内容:按国家相关法规及海南省有关规定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和监理招标代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拟定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事宜。

  三、编制工作完成时限及代理费收费标准:40日历天,从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招标工作之日止计算;代理费的计取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具体费用以代理合同为准)。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凡有意参加选取者,按(琼交运公〔2009〕57号)要求填制《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选取申报表》一式两份,书本胶装成册,持以下材料复印件(盖单位章,并提供原件核对)一套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委托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公路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请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8月3日至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递交至海口市南沙路80号海南省公路勘察设计院404室(递交文件前请先电话联系确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注: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898-3663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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