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四未成年人抢劫获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月3日下午,乐东佛罗镇陈某代、陈某王、陈某波、陈某锦等4名青年(案发时均未成年),与陈某忠、陈某斌等6人(此6人均另案处理)分乘3辆摩托车来到佛罗林场两处西瓜地,持刀威胁被害人陈某艳和林某础,抢得2800元,并损毁西瓜30个。次日,陈某代、陈某忠、陈某王等人再次来到被害人陈某艳看守的瓜棚,殴打瓜农邢某丰,并摘走西瓜30个。
去年2月,被告人陈某代、陈某锦、陈某波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