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清理,目前涉财政部委托资产进入海南法院执行的案件共计83宗,涉案标的额约12.8亿元,均为借贷纠纷的执行案件,执行年限最长的有24年。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上述委托资产必须于明年底全部处置完毕。为此,相关银行请求省高院依法加快推进案件执行进程。
省高院院长董治良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指示。据悉,今年8月至12月,海南三级法院将分调查摸底、集中清理、督导检查、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开展涉财政部委托资产案件开展执行专项活动。这83宗案件分布在全省14家法院,范围广、情况复杂,要充分运用查控系统和查控措施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及时采取有力的执行措施,依法做好财产处置工作,并及时拨付。对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坚决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惩戒,涉嫌犯罪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合法债权得以最大实现。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暂时无法执行的,也将依法定程序及时作出处理。
会议强调,要把这次专项活动与最高人民法院涉金融案件、涉党政机关不执行生效裁判案件、打击拒执罪等专项活动结合起来,穷尽执行措施,加强协作配合,通过不定期联席会议等方式研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摸清案件进展情况。不胡来、不乱来,每宗案件要制作具体执行方案,一案一方案,逐步落实细化到每个执行法院的执行员手中,确保专项活动出成效。


